1.我們關注到總局最近發布了新文件,明確7月份預繳申報時可享受加計扣除的政策。相比以前規定,這個新公告有什么變化?
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10號,以下簡稱10號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2018年第23號)等規定,企業可在10月份預繳申報及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財政部關于優化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1號,以下簡稱《公告》)在上述兩個時點的基礎上,新增一個享受時點,對7月份預繳申報第2季度(按季預繳)或6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能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的企業,允許其就當年上半年發生的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2.我公司是一家小型企業,在7月份預繳申報時不打算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以后還可以享受嗎?
答:對7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在10月份預繳申報或年度匯算清繳時能夠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的,可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在10月份預繳申報或年度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3.與原來的規定相比,企業預繳申報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管理要求有什么變化?
答:《公告》明確的企業預繳申報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管理要求,與10號公告的要求保持一致,沒有變化,具體為: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由企業依據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并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上半年或前三季度)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與規定的其他資料一并留存備查。
4.按照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需設置輔助賬,請問輔助賬有什么格式要求嗎?
答:為幫助納稅人對輔助賬有清晰認識,我局先后發布了兩版輔助賬供企業參照:一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97號)發布的2015版輔助賬。二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28號)發布的2021版輔助賬。
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既可以選擇適用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也可以選擇適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或參照上述樣式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企業自行設計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應當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數據項,且邏輯關系一致,能準確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5.我公司是一家小型企業,研發費用金額較小,可以在預繳時不享受,在匯算清繳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嗎?
答:對7月份、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能夠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的,企業可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在年度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6.我單位打算在7月預繳申報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應該如何填報申報表?
答:納稅人如選擇紙質申報表進行預繳申報,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7行“減: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下的明細行次填寫相關優惠事項名稱和優惠金額。納稅人如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預繳申報,可直接在下拉菜單中選擇相應的優惠事項名稱,再填報優惠金額。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下拉菜單中優惠事項較多,請在稅務總局官網“納稅服務”欄目查閱《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對照選擇正確的優惠事項,以準確享受優惠政策。
7.按文件規定,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要填寫并留存備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在哪可以找到這張表呢?
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中的一張附表。企業可在國家稅務總局官網上查找《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27號),附件中包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
8.這次發布的《公告》里說的“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具體是指什么要求?
答:《財政部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對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包括以下幾項要求:一是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二是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三是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四是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9.我公司今年第一次發生研發費用,我們想問一下,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什么手續?
答: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的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規定留存相關資料備查即可,無需到稅務機關辦理手續。
10.假設我單位上半年發生了100萬元的研發費用,其中60萬元能夠準確核算歸集,另外40萬元還無法準確核算歸集,7月份預繳時還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嗎?
答:7月份預繳時,你單位可就已經能夠準確歸集核算的60萬元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剩余的40萬元,如在10月份預繳申報或年度匯算清繳時能夠準確歸集核算,則可以在10月份預繳申報或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鏈接:《財政部關于優化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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