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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對企事業(yè)單位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向福利性的老年社會福利院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嗎?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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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第二條和第三條的規(guī)定:對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本通知所稱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yǎng)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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