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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最新文件 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甘肅省民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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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最新政策
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甘肅省民政廳
關于開展2023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2023年第2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要求,現就開展2023年度甘肅省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統稱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確認
(一)適用范圍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號)第四條規定,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
(二)確認程序
在省級和省級以下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由各級民政部門結合社會組織公益活動情況和日常監督管理、評估等情況,對社會組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進行核實并提出初步意見后,由省民政廳于5月12日前將全省符合條件的名單匯總后送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后續需認定的名單由省民政廳適時分送。
二、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確認
(一)申請條件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群眾團體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2.縣級以上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
3.對接受捐贈的收入以及用捐贈收入進行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且申請前連續3年接受捐贈的總收入中用于公益慈善事業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
(二)報送資料
1.申請報告;
2.縣級以上各級黨委、政府或機構編制部門印發的“三定”規定;
3.組織章程;
4.申請前3個年度(2020年-2022年)的受贈資金來源、使用情況,財務報告,公益活動的明細,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或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律師的納稅審核報告(或鑒證報告)。
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要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三)申請程序和方式
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的群眾團體提出申請,如有省級機構的,需由省級機構將全省本系統內符合條件的群眾團體資料收齊后統一申請。公益性群眾團體可于5月12日前通過甘肅政務服務網申請,并以PDF格式上傳本公告第二條第(二)項需要的資料。申請路徑:甘肅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服務”-“按部門:省財政廳”-“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
三、聯系方式
省財政廳稅政處 蔡 靜 0931-8891124
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 馬梓涵 0931-8582237
省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 蒙小鶯 0931-8790652
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甘肅省民政廳
2023年4月4日
轉載連接: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3/4/11/art_70_345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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