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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如果公司2022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負值,形成了虧損,該項固定資產的加計扣除金額沒有扣完,請問以后年度還能繼續扣除嗎?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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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12月份將購置一臺價值100萬元的生產設備,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條件,如果公司2022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負值,形成了虧損,該項固定資產的加計扣除金額沒有扣完,請問以后年度還能繼續扣除嗎?
答:根據28號公告規定,企業適用該項政策當年不足扣除的,可結轉以后年度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該公司購置生產設備選擇稅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計扣除優惠,稅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將自動增加企業虧損,在以后年度結轉彌補。同時按照相關規定,該公司作為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度匯算清繳未扣除完而形成的虧損,符合條件的可在以后10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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