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稅人在補繳兩稅時,是否需要補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2022-11-02
19
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預繳、補繳等方式繳納兩稅的,應當同時繳納城建稅。
第八條規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轉載連接: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1/10/15/art_327_587384.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