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點問答 稅務人員與納稅人為夫妻關系,能否為其企業核定應納稅額?
2022-10-24
24
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八條的規定,稅務人員在核定應納稅額、調整稅收定額、進行稅務檢查、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辦理稅務行政復議時,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有下列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夫妻關系;
(二)直系血親關系;
(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四)近姻親關系;
(五)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其他利害關系。
轉載連接: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2/9/23/art_99_89487.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