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靈活就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答: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是指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 哪些人可以參加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答: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3. 如何辦理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手續?
答:線下渠道:靈活就業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至戶籍地或就業地縣(區)級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線上渠道:靈活就業人員可登錄甘肅政務服務網,用戶注冊后點擊“個人登錄”,將“所屬區域”選擇為您的參保地,在“個人辦事”點擊“我要辦”選擇“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并在線填報有關信息。
4. 如果參保人的參保登記信息或參保地發生變化,應該如何辦理?
答:參保人在省內變更參保地的,需本人在原參保地經辦大廳或通過甘肅政務服務網辦理停保手續后,在新參保地經辦大廳或通過甘肅政務服務網辦理續保手續。參保人跨省轉移的,需本人在原參保地經辦大廳或通過甘肅政務服務網辦理停保手續,在新參保地辦理參保繳費后,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或“掌上12333”APP或支付寶-市民中心網上提交跨省轉移申請,轉入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網辦理轉移業務。
5.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式是什么?
答:全省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征繳模式統一為“繳費人自行申報(直接向稅務申報)+特殊繳費(社保核定)”的模式。對于正常繳納當年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的,繳費人通過稅務機關提供的繳費渠道自行申報繳費。對于補收、繳費基數調整補收、跨年補繳等特殊繳費,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核定應繳費額,傳遞同級稅務機關后,繳費人通過稅務機關提供的繳費渠道進行繳費。
6.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多少?
答: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是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300%為上下限,繳費人在上下限范圍內任意填寫繳費基數申報繳費。
7.社平工資調整后的差額怎么處理?
答:繳費期限內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布前,稅務機關按照上上年度社平工資進行征收。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布后,稅務機關從公布次月起按照新公布的標準征收。對于年度內未按新公布標準繳費的,稅務機關不做繳費基數調整補收,統一由社保經辦機構在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時做補收核定,按照特殊繳費征收。
8.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選擇基本養老保險的費款屬期?
答: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限內,可任意選擇按月、季、年繳費,同時可選擇繳納一個月或多個月(小于等于12)養老保險費。如繳費時間為12月,繳費人可以選擇繳納1-12月中的任意1月,也可以選擇1-12月中的任意幾個月。
9.在繳費期限內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多次申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嗎?
答:繳費期限內可以多次繳費,但是在同一個繳費期限內已經繳費的月份不能重復繳費。如繳費時間為6月,且繳費人已經繳納過1-3月份的養老保險費,那么他可以選擇繳納的月份為4-12月份的養老保險費。
10.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期限是什么時候?
答: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當年,跨年后不允許補繳。國家統一出臺的特殊政策允許跨年補繳的,按照特殊繳費模式辦理。
11.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時有關手續該如何辦理?
答:靈活就業人員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一個月前或到齡當月,攜帶本人身份證至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退休,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職工本人申請后核查相關材料,對符合退休條件的辦理退休手續,發放退休證,參保人員從批準退休的次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對不符合退休條件的,向本人說明原因,并告知下次辦理時間和補充材料。
12.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渠道有哪些?
答:目前稅務部門提供的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渠道主要是蘭州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各網點。
13.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后,提示“無登記的參保信息”應該怎么辦?
答:請檢查輸入的身份證號、姓名是否與身份證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一致,請聯系社保部門核實,是否已經辦理了參保登記,參保信息是否正確,是否準確傳遞到了稅務機關。
14.繳納社保后扣款成功,但是繳費記錄查詢不到怎么辦?
答:扣款成功是收款單位已經收到了繳費人繳納的費款,如收款單位未將成功繳費的信息傳遞給稅務部門,則會出現繳費記錄查詢不到的情況。遇到該問題后,可等待2-3日再查詢,如最終交易失敗,收款單位會將費款退還繳費人。也可撥打收款單位服務熱線,查詢費款情況。
15.繳費成功后繳費人可獲取哪些繳費憑證?
答:繳費憑證分為經收憑據和繳費證明兩類。
經收憑據是經收銀行在收繳靈活就業基本養老保險時出具的,證明繳費人已向經收銀行繳納費款的憑據。
繳費證明是稅務部門或稅務部門授權的經收銀行向繳費人提供的由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費款已經繳入國庫的證明。
16.繳費成功以后,繳費人如何取得繳費證明?
答:繳費人需打印《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的,可在成功繳納費款2-3天以后,前往稅務部門納稅服務大廳,或提供繳費證明開具業務的銀行網點開具。
稅務服務熱線:12366
蘭州銀行服務熱線:96799
郵儲銀行服務熱線:
蘭州0931-8429810
慶陽 0934-8622571
隴南 0939-8592866
甘南0941-8212901
定西 0932-8280041
酒泉 0937-2660615
天水0938-8215870
金昌 0935-8815921
平涼 0933-8610929
嘉峪關 0937-6330335
臨夏0930-6216065
白銀 0943-8306942
武威 0935-2259280
張掖 0936-856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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