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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辦法的通告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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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最新政策
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辦法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22〕56號)精神,現就擴大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辦法通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緩繳期限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17個行業(行業名單見附件)所屬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實施期限為2022年6月至2022年年底(已繳納2022年6月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可申請退費),其中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工傷、失業保險費延長緩繳至2023年5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實施期限為2022年6月至2022年年底(已繳納2022年6月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可申請退費);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新開辦企業可自參保當月起申請緩繳;企業行業類型變更為上述行業的,可自變更當月起申請緩繳。
二、申請條件參保單位申請緩繳實行承諾制,申請時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申請緩繳前1個自然月處于虧損狀態或前3個自然月累計虧損。(二)提出緩繳申請的當月,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內。(三)參保單位必須承諾緩繳期滿可及時補齊三項社會保險費。
三、辦理流程申請緩繳的參保單位,可按照“承諾+備案”的方式,從2022年6月起,每月1日至15日申請當月及以后月份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流程如下:(一)線上或線下申請。參保單位登陸海南社保醫保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hnsbyb.hainan.gov.cn),通過“單位申請緩繳社保費”模塊填報申請緩繳月數,下載《海南省擴大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備案申報表》(以下簡稱《備案表》),按要求填報承諾并上傳,或者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填報《備案表》,并對有關情況做出承諾。(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參保單位報送的《備案表》填報無誤后予以備案,并及時為其辦理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業務。
四、費款補繳(一)參保單位原則上應在緩繳期滿后的一月內補繳緩繳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款。逾期未繳的,按規定加收滯納金。(二)緩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最遲于2023年1月底前補繳到位,稅務部門應及時提醒企業補繳,逾期未繳的,從2023年2月1日起按規定加收滯納金。(三)參保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前申報繳納緩繳的三項社會保險費,稅務部門應及時征收。
五、與餐飲等五個特困行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銜接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參保單位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限延長至2022年年底,已申請緩繳的參保單位緩繳期限自動延長,無需再次申請。已按五個特困行業提交緩繳申請,經審核不符合緩繳資格的參保單位,符合本通告緩繳條件的可按本通告申請緩繳,從申請之月起享受緩繳。
六、注意事項(一)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應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二)在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業務的,參保單位應為其補齊緩繳的養老保險費。 (三)參保單位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足額繳納緩繳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再按照相關注銷流程辦理。

附件1.擴大實施緩繳政策的困難行業名單

附件2.海南省擴大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備案申報表
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2022年6月14日
海南社保醫保:https://mp.weixin.qq.com/s/5JZtRSoCMVGqJxOkaQNI7w
轉載連接:http://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1/21141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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