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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抵減的會計處理是什么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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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抵減的會計處理?
問
視野網友:
A公司2020年無銷項稅,進項稅加計抵減金額100萬元。2021年銷項遠大于進項,
A公司2020年借:應交稅費 100萬元 貸:遞延收益 100萬元。
2021年 借:遞延收益 100萬元 貸:其他收益100萬元。
這樣處理是否正確。
還是A公司在2020年就不進行會計處理,2021年 借:應稅稅費 貸:其他收益 100萬元。
謝謝版主解惑
答
老師i:
A公司在2020年就不進行會計處理,2021年 借:應稅稅費 貸:其他收益 100萬元
依據:財政部會計司關于《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2019年4月19日):
近期,我部、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印發了《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第39號公告"),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現就該規定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的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時,應當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增值稅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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