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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業,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請問該政策具體內容是什么?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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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業,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請問該政策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財政部、稅務總局于2022年3月發布《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號),持續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由原10%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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