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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銷售感冒藥未登記怎么辦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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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群眾健康的守護者,藥店在疫情防控過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既是疫情防控的主體,也在防控“哨點”監測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總有零售藥店心存僥幸,沒能繃緊疫情防控的“安全弦”。
浙江臺州:違規售藥被立案調查
近日,浙江臺州市市場監督系統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中發現,三門縣某零售藥店存在涉嫌違規銷售“四大類”藥品等問題。
2022年3月18日,三門縣市場監管局對該零售藥店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零售藥店法定代表人因認為銷售“四大類”藥需要實名登記工作繁瑣,未對購進的1010盒感冒靈顆粒入庫登記。
2022年3月15日,該藥店銷售了5盒感冒靈顆粒,卻未對消費者進行實名登記及核酸陰性證明查驗。直至案發,當事人的《在零售藥店購買監測品種藥品人員實名登記表》仍是空白。三門縣局對當事人購銷藥品未按照規定進行記錄予以立案調查。
根據臺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零售藥店應落實憑48小時內陰性核酸證明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類疫情監測藥品并實名登記、異常購藥人員信息及時上報制度,確保購藥信息完整、準確、可追溯。
當事人銷售“999”感冒靈顆粒未進行實名登記,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目前,三門縣局已將案件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海南海口:藥店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吊銷許可證
今年4月1日以來,海南省海口市有18家零售藥店因未嚴格落實“四類”藥品實名登記銷售,被責令停業整改;1家零售藥店因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并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關措施,被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同時將該店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據介紹,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約談海口市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及醫藥電商平臺代表,專題研究解決“四類”藥品和抗原檢測試劑線上銷售等突出問題;加強監督執法,持續開展防疫專項督查、暗訪,對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行為“零容忍”,堅持從快從嚴從重查處,及時主動媒體曝光,打好監管和執法“組合拳”,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引導廣大市民、游客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把“四類”藥品實名登記銷售和重點公共場所掃“地點碼”等要求落到實處,通過一系列措施,強化市場監管,嚴密筑牢海口零售藥店疫情防控網。
廣東東莞:因違反疫情防控規定,三家藥店被吊證
通過“回頭看”的方式,東莞市場監管部門揪出了不少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藥店。
其中,有三家藥店在銷售“德上小柴胡顆粒”“阿咖酚散”以及“999感冒靈顆粒”等退熱類藥品時未按照疫情防控規定錄入省購藥人員信息登記報告系統,也沒有登記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構成未按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的違法行為,東莞市場監管局責令3家立即改正,并依法給予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然而,在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再次對這3家藥店再次進行檢查時,涉事藥店仍然未錄入省購藥人員信息登記報告系統和未登記購買退熱類藥品人員信息,構成未按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的違法行為。
這三家藥店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且多次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拒不改正,屬于情節嚴重的情形,東莞市場監管局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吊銷當事人藥品經營許可證。
銀川:23家藥店被亮黃牌警示
寧夏銀川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開展了黃綠牌警示管理工作,督促藥店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4月7日上午,執法人員隨機對各大藥店進行疫情防控檢查,如發現藥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話,執法人員將針對明查暗訪時發現藥店疫情防控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對這家藥店給予“黃牌警示。通過檢查發現這家藥店能夠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對此執法人員對藥店授予了“綠牌”,并要求藥店繼續落實好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據了解,截至目前,銀川市市場監管局對銀川市815家藥店進行了亮牌,其中23家藥店被亮“黃牌”警示。對于“黃牌”公示的藥店,經過復查授予“綠牌”,對于“綠牌”公示的藥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疫情防控落實不到位的授予“黃牌”,據悉,下一步銀川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督促零售藥店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堅決守好疫情防控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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