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為大家帶來了稅(費)種綜合申報政策問答,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稅(費)種綜合申報有什么意義?
一是優化辦稅流程。稅(費)種綜合申報按照“一表申報、稅源信息采集功能集成”的思路,對整個申報流程進行優化改造,將企業所得稅和財產和行為稅統一到一個入口,將稅源信息采集和申報優化為“一個環節”,便于數據的統籌運用,提高數據使用效率,更加方便納稅人。
二是減輕辦稅負擔。稅(費)種綜合申報對原有表單和數據項進行全面梳理整合,將納稅人填報表單數量由40張減少為14張,填報數據項減少204項,減少三分之一。稅(費)種綜合申報表充分利用部門共享數據和其他征管環節數據,可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大幅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
三是提高辦稅質效。稅(費)種綜合申報利用信息化手段可實現稅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功能,有利于避免漏報、錯報,確保申報質量。通過整合各稅種關鍵申報要素,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或電子申報企業端即可實現多稅種“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提高了辦稅效率。
二、稅(費)種綜合申報包括哪些稅種?
稅(費)種綜合申報范圍包括企業所得稅(預繳)、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等11個稅種。
三、稅(費)種綜合申報與之前稅種綜合申報有哪些主要變化?
一是申報范圍更大。稅(費)種綜合申報在之前稅種綜合申報5稅種的基礎上,新增加車船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6個稅種。
二是系統功能更優。按照“一表申報、稅源信息采集功能集成”的思路,將稅源信息采集集成至申報界面,進一步便捷納稅人申報填寫;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維護稅源信息的時間,既可以在申報期之前,也可以在申報期內。為確保稅源信息和納稅申報表邏輯一致,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征管系統將根據各稅種稅源信息自動生成新申報表,納稅人審核確認后即可完成申報。無論選擇何種填報方式,納稅人申報時,系統都會根據已經登記的稅源明細表自動生成申報表。
三是使用時間更靈活。稅種綜合申報為每季度開放使用,為便利納稅人日常申報及稅源信息維護,稅(費)種綜合申報功能將作為常設功能模塊,納稅人可自由選擇使用時間。
四是功能模塊名稱變更。五稅種綜合申報功能名稱為“稅種綜合申報”,十一稅種綜合申報功能名稱為“稅(費)種綜合申報”。
五是使用受眾更廣。原先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中明確,企業所得稅跨地區匯總納稅總機構或分支機構均不能使用稅種綜合申報。稅(費)種綜合申報上線后,雖然跨地區匯總納稅總分支機構不能使用稅(費)種綜合申報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但仍可以通過此功能辦理除企業所得稅之外的其他10個財產和行為稅稅種的申報。
四、稅(費)種綜合申報實行后老申報表還可以使用嗎?
實行稅(費)種綜合申報后,稅種綜合申報和財產行為稅單稅種申報功能不再使用,企業所得稅單稅種申報功能繼續保留。
五、什么時候開始稅(費)種綜合申報?
稅(費)種綜合申報將于2021年7月征期起,在上海市全市推行。
六、怎么提供稅源信息?
稅源信息是財產和行為稅各稅種納稅申報和后續管理的基礎數據來源,是生成納稅申報表的主要依據。納稅人通過填報稅源明細表提供稅源信息。納稅人僅就發生納稅義務的稅種填報對應的稅源明細表。
每個稅種的稅源明細表根據該稅種的稅制特點設計。對于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等穩定稅源,可以“一次填報,長期有效”。例如,某企業按季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8月15日購入廠房,假設當季申報期為10月1日至10月20日,則企業可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之間的任意時刻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明細表,然后申報,只要廠房不發生轉讓、損毀等變化情況,就可以一直使用該稅源明細表。
對于耕地占用稅、印花稅、資源稅等一次性稅源,納稅人可以在發生納稅義務后立即填寫稅源明細表,也可以在申報時填報所有稅源信息。例如,某企業分別在8月5日、10日、15日簽訂銷售合同,則可當天立即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也可以在申報期結束前,一并填報所有稅源信息。
七、所涉及稅種是否必須一次性申報完畢?
稅(費)種綜合申報不強制要求一次性申報全部稅種,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一次性或分別申報當期稅種。例如,納稅人7月應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和資源稅等4個稅種,7月10日申報時只申報了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等3個稅種,遺漏了資源稅,則可在申報期結束前單獨申報資源稅,不用更正此前的申報。
八、各稅種納稅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報嗎?
不同納稅期限的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例如,某企業按季度繳納環境保護稅,2021年6月20日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的書面通知,則在7月征期內,該企業可以合并申報二季度環境保護稅和6月20日耕地占用稅。
九、納稅人可以通過哪些渠道進行稅(費)種綜合申報?
納稅人可登陸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通過“我要辦稅-稅務申報及繳納-稅(費)種綜合申報”模塊進行申報。還可登陸上海市稅務網上申報etax,通過“網上電子申報-填寫-稅費申報-稅(費)種綜合申報”,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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