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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經費返還,個稅手續費返還的稅費問題
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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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內容]
你好:以下兩個問題咨詢以下:
1、企業收到的市總工會返還的工會經費款,是否涉及繳納增值稅、所得稅?
2、企業收到的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款,是否涉及增值稅、所得稅繳納?
謝謝
[答復機構] 安徽省稅務局
[答復時間] 2021-03-09
[答復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您好!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復如下:
1.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2.按照目前營改增政策相關規定,納稅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應繳納增值稅。
3.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具體可參閱財稅〔2008〕151號文件規定。
感謝您的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系12366或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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