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一定要從稅控系統打印清單嗎
2022-04-18
55
有人問,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一定要從稅控系統打印清單嗎?下面小編來告訴大家。?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對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需要銷售清單,目前稅法沒有做出相關的具體規定。稅務機關曾經有以下答復,供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就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答問》(2017年7月6日):
問:如果購買的商品種類較多能否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答:如果購買的商品種類較多,銷售方可以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可憑匯總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
廈門市稅務局的答復(2022-04-02):
問:因品項較多,銷售方匯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但所附銷售清單是自制的,而非使用稅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請問是否合規,此發票企業所得稅稅前可以扣除嗎?
答:……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可以是自制的。企業購買貨物而取的發票若屬于與企業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在匯總開具發票清單時,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需要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如果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也可憑匯總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自制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到大家。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