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要什么材料?
2022-03-09
29
申辦許可證所需材料
1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2 單位章程及資本來源性質證明;
3 網絡出版服務可行性分析報告,包括資金使用、產品規劃、技術條件、設備配備、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市場分析、風險評估、版權保護措施等;
4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簡歷、住址、身份證明文件;
5 編輯出版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明和主要從業經歷及培訓證明;
6 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7 網站域名注冊證明、相關服務器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承諾。
申辦許可證審批流程
1 提出申請
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 審批
經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3 審批決定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4 辦理手續
設立網絡出版服務單位的申請者應自收到批準決定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5 領取登記表
持批準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并填寫《網絡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
6 發放許可證
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對《網絡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審核無誤后,在10日內向申請者發放《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7 備案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一式三份,由申請者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各存一份,另一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在15日內報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
有效期限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活動的,應于有效期屆滿60日前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的程序提出申請。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該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批準的,換發《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無證開展業務所受處罰?
未經批準,即沒有按時辦理網絡出版許可證的,擅自從事互聯網出版活動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或者新聞出版總署予以取締,沒收從事非法出版活動的主要設備、專用工具及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隨著行業的不斷發展,國家的監管力度也將越來越大。網絡出版服務是新時代的產物,不僅肩負著利國利民的重任,還將是未來一代代青少年的知識來源。所以,入行深不如來的剛剛好,如果你也有此興趣,不妨從《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的申請開始。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