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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業是天津的一般納稅人企業,2022年1月申報期要申報12月屬期的增值稅。企業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發票勾選,請問勾選期限有延長嗎?
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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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辦公室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有關稅費征管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為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天津市所轄區域內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平穩有序辦理稅費申報及繳納業務,現就2022年1月份稅費征收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或按季申報的納稅人,2022年1月份稅費(各項社保費除外)申報期限暫延長至2022年1月25日。
因此,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1月份勾選時間截止到1月25日。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01300903528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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