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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餐館,疫情期間我公司享受了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這項政策2020年底到期后,今年1-2月我公司正常繳納了增值稅,未開具專用發票。最近關注到這項政策延期到今年3月底,請問我們還能補充享受免稅嗎?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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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答: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3個文件: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號)。
轉載連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4016641/n4171132/n4255818/c426289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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