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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如何理解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起付線”和扣除限額的關系?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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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的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萬元的部分,在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上述所稱的1.5萬是“起付線”,8萬是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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