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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需要辦結哪些有關事項后,才能辦理跨省(市)遷移手續?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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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若干稅收征管服務事項的通知》(稅總征科發〔2022〕87號)中附件4《跨省(市)遷移相關事項辦理指引》的規定:納稅人申請遷移前,應當已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結住所變更登記,結清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繳銷發票和稅控設備,并且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不存在其他未辦結涉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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