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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如何界定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政策中的“報廢產品”?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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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有關事項的公告》(2024年第5號,以下簡稱5號公告),5號公告明確,報廢產品,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的產品。
轉載連接: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4/5/27/art_10996_335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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