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根據政策規定,資源回收企業對“反向開票”業務負有哪些責任?
2024-05-21
10
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根據政策規定,資源回收企業對“反向開票”業務負有哪些責任?
答:資源回收企業應當對辦理“反向開票”業務時提交的相關資料以及資源回收業務的真實性負責,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一經發現資源回收企業提交虛假資料騙取“反向開票”資格或資源回收業務虛假的,稅務機關取消其“反向開票”資格,并依法追究責任。
轉載連接: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4/5/17/art_75_394857.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