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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我公司是2020年度設立的企業,2021年已完成企業所得稅2020年度匯算清繳,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請問從何時起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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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我公司是2020年度設立的企業,2021年已完成企業所得稅2020年度匯算清繳,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請問從何時起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企業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后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的,可自辦理匯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依據2021年辦理2020年度匯算清繳的結果確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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