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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稅務問題,都與疫情相關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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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老師,我們公司有員工出差過程中,因疫情原因被隔離,發生的酒店住宿費,進項稅能抵扣嗎?
答復:
屬于與經營相關的,允許抵扣增值稅。
參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問題二
老師,因疫情原因,我們公司統一購置了一批防疫口罩發放職工,如何入賬?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復一:
借:管理費用等-勞動保護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答復二:
防疫口罩免征個人所得稅。
參考一: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2020年第10號)規定:
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參考二: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規定:勞動保護支出的范圍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勞防手套、防寒服、雨衣 膠鞋、眼護具、防塵口罩、防毒護具、安全帽、安全帶、護 聽器。
參考三:
《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1號)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
第15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問題三
老師,因疫情原因,我們公司好多產品由于物流問題無法銷售給外地客戶,現在只得在當地市場降價出售了,這部分降價損失大約200萬元,能否稅前扣除?
答復:
可以稅前扣除的。企業降價出售商品,不屬于匯繳年報A105090中的資產損失,不需要填報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說明:
企業降價出售商品,屬于疫情原因,無需去稅務局備案,屬于有正當理由。
參考一:
《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參考二: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 512 號) 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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